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 县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
流程说明: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根据《农业法》而安排支持农业发展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。由县财政局和农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主要依据中央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决定及我县农业发展的工作重点,围绕加快我县农业发展,重点用于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水利、水产、农机等各业项目支持,促进农业增效、财政增收、农民增收。
|
 |
| 县级海域使用金、滩涂有偿使用费
流程说明:海域使用金是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和县政府海域使用金和滩涂有偿使用征收管理暂行规定,为加强海域、滩涂使用管理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,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收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。海域使用金、滩涂有偿使用费由海洋与渔业局征收,我局负责资金管理,专项用于海域、滩涂、开发、保护和管理。
|
 |
| 县级水资源费
流程说明:水资源费是根据省、市、县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,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设立的专项资金,水资源由县水利局供排水管理所征收,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。县财政局与水利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。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、规划和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、管理保护、供水单位补助、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偿还部分,通榆河外资贷款和水资源水政管理费。
|
 |
| 支农项目资金补助(贴息)、拨付、管理监督
流程说明:财政资金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、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,支农项目资金的申报是财政服务经济的切入点,加强项目资金管理,确保资金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是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。
|
 |
|